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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6-17 点击量:

各位同学:

关于开展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已挂启夏青年网站(http://tuanwei.snnu.edu.cn/info/1017/9558.htm)。现将我院有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三、参与对象

我院全体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一)专家调研团队

1.“求真知”专家团队调查研究项目

在全校范围内遴选10支重点团队,每团队设首席指导专家1人,团队学生不超过10人,围绕首席专家主持的科研项目深入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将社会实践与提升学生专业能力紧密结合,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申报条件:首席指导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带领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依托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的团队优先支持。学院将遴选1项推报至校团委。

(二)学院骨干团队

1.“观成就”党员先锋专题实践调研

学院组建骨干团队,依托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组织我院学生前往西北五省(暂定)进行参观调研,感受祖国发展变化。以祖国发展成就为现实教材,积极参与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经济发展。

申报条件:学生自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学院骨干团队,申报参与学生须为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团员,且党员比例不低于团队人数的50%。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谱新篇”学院(部)重点团队主题实践调研

学院组建骨干团队,结合学院(部)学科专业特色,明确调研主题、调研内容、实践计划和预期成效。

申报要求:学生自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学院骨干团队,参与学生须为团学和社团骨干等,有带队教师随队实践。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学生自主实践

1.“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专题寻访

我院具体工作方案详见寻访附件1。

2.“做贡献”学生自组实践团队主题调研

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就近就便组成“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相关要求见各省市通知文件)等学生自组实践团队,针对家乡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领域发展现状展开实地调研和志愿服务,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贡献青年智慧。

申请条件:全校预计组建50支学生自组团队,团队须有指导教师和主要学生负责人,学生组建团队后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学院将遴选3项推报至校团委。

3.“返家乡”和个人自主实践

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紧扣“返家乡”实践主题,结合专业学习特点与学科发展需求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活动要求请参考上级“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通知要求);也可在遵守属地相关管理要求的原则下,自主选择就业实习、企业探访、社区实践、乡村振兴、教育教学、志愿服务等符合时代主旋律的实践主题,合理设计活动方案,自主开展实践活动,无需申报立项

注:以上所有类别团队申报,每团队人数不超过12人(含指导和带队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团队最多不超过3支。

五、活动安排

(一)申报动员阶段(6月17日—6月23日)

各班级科创委员在青年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做好论证辅导、组织填写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学生骨干团队报名表(见附件3)请各班级科创委员于6月23日17:00前将团队立项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后以“班级简称+社会实践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有意愿报名学院骨干团队的同学于6月19日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骨干团队报名表”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专题寻访材料提交详见寻访附件1

(二)学院推荐阶段(6月24日—6月25日)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推荐优秀项目至校团委进行下一阶段遴选。

(三)项目遴选阶段(6月26日—7月14日)

校团委邀请相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立项项目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组织立项项目签署项目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购买保险、开展行前培训。

(四)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8月31日)

组织各立项项目按照申报计划开展社会实践,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表彰奖励阶段(9月—10月)

各立项团队开展结项总结工作,学校组织开展评优表彰。

六、项目结项要求

(一)社会调研类

结项时须提交实践调研报告(不少于5000字)或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校级团队须产出科研(调研)论文,学生自组实践团队须产出调研报告或调研论文(见附件8)。

(二)寻访访谈类

撰写事迹材料(不少于3500字),并收集相关照片等资料(详见寻访附件3)。

(三)个人实践类

个人实践类学生应就近就便开展不少于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登记表(见附件4)

七、活动经费

(一)经费来源。获批立项的校级团队和学生自组团队,学校将根据评审情况给予500—10000元的经费支持。

(二)学校奖励。实践团队在T5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实践成果,额外支持2000元实践经费。各单位立项项目的实践成果,成功转化为“挑战杯”“互联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并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该项目所属学院将获得下一年度社会实践额外经费支持3000元,如有多个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可累计。

(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有关规定,做好各项目经费使用,学校支持的经费用于实践团队的差旅、保险、宣传和资料费。


联 系 人:王鑫 陈佳淳

联系电话:029-85310234

材料提交邮箱:snnumath@sina.com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团委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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