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教职工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多做贡献,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陕师党发[2001]18号)和《陕西师范大学校内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4]17号),并结合学校综合改革精神,现就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人事处负责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结果备案与兑现,落实二级单位考核分配自主权,对各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指导。
学院成立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备案等。单位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班子成员、纪监委员、工会主席(委员)组成,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应参加考核。其中,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所在单位不确定其考核等次,"双肩挑"干部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其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由业务归属单位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自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标准、等次
教职工考核的依据是学校确定的基本岗位职责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及本单位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执行。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表现、思想觉悟、工作作风、及遵守职业道德状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际成绩和对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情况。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自律、廉洁从教情况。
以上五方面考核内容所占的分值及权重分别是:
德:20分(即占20%)
绩:50分(即占50%)
能:10分(即占10%)
勤:10分(即占10%)
廉:10分(即占10%)
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动员部署,教职工学习考核文件。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按照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测评。各单位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对教职工测评并提出拟定考核等次意见。
(四)单位公示。各单位公示初步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
(五)审定备案。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于2015年1月16日之前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六)公布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填写附件中的相应表格,于2015年1月12日(下周一)中午12:00前发至王李锋邮箱:wanglifeng@snnu.edu.cn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期末学院事务繁多,请各位老师按时发送考核表,谢谢!
附件1:教学科研及专业技术四级及其以上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uploadfile/file/20150109/20150109080716_25930.doc
附件2:教学科研及专业技术五级及其以下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uploadfile/file/20150109/20150109080745_93655.doc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uploadfile/file/20150109/20150109080809_94608.doc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