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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04 点击量:

为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制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滚动进出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能进能出的实验班学生流动机制,遴选乐教适教的学生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三、中期考核

(一)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 中期考核以前两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为依据,平均分排名前2/3的学生通过考核。

(三)排名后 1/3 学生调出实验班,但可参加实验班二次选拔。

四、二次选拔

学院组织二次选拔,对调整出实验班的 1/3 人数进行补充。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适教、乐教、立志献身于祖国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从事基础教育的基本素养。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成绩。


(二) 报名资格

1. 2019级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后 1/3 的学生;

2. 未入选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的数学专业免费师范生,且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以内;

3.专业分流后进入数学专业的免费师范生。


(三) 选拔办法

1. 二次选拔以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形式进行。专业测试以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为主要测试内容,权重占 60%;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统一测试及从教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权重占 40%

2. 学院按照总成绩排定名次报教务处。

3. 学校统一公示卓越教师实验班二次选拔拟入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四) 相关说明

1. 二次选拔结束后,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学习过程中如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情况,直接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实验班人数不再补充。

2.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如不适应实验班学习,可自主申请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实验班人数不再补充。

五、监督与申诉

(一)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二次选拔过程。

(二) 学校在中期考核和二次选拔过程中随时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学院复议。

 

 

 

                                  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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