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现对我院2023上半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进行学位(毕业)论文申请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人员范围
2023年6月拟学位(毕业)答辩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二、申请条件(以下要求均需满足)
1、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
2、完成《公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教育实践簿》;
3、三学年学费均已缴纳;
4、通过学位(毕业)论文开题
5、完成学位(毕业)论文撰写且导师同意答辩。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2月24日-3月2日)
学院对申请答辩的学生展开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参与后续工作。
(二)预审读(3月3日-3月17日)
1. 根据资格审核名单,同意学生参与本次答辩的导师于3月3日前,按照导师分组名单,将审核后以下材料发送至组长邮箱:
① 学生论文(电子版) ,命名要求: 学号_姓名_论文
② 学生填写完整的学位(毕业)论文预审读简读表(电子版),命名要求: 学号_姓名_预审读表;
2. 公师教育硕士导师组组长负责本组学生预审读工作
要求:两位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导师签署审阅意见并签字,导师本人不可对其指导的论文进行预审读,预审读老师的签名需手写或电子签。
各位组长请于3月18日前,将本组学生的预审读简读表电子版,以及未通过预审读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
(三)答辩材料审核(截止3月22日)
通过预审读的学生,3月22日前,导师将以下纸质版原件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材料齐全者方能进行后续学位(毕业)论文检测环节:
1.《公师硕士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审批表》(《公师硕士申请硕士毕业论文评阅审批表》)(签名版原件1份)
2.《公师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公师硕士毕业论文检测申请表》)(签名版原件1份)
(四)论文检测
1. 学位答辩学生
通过预审读的学位答辩学生需在3月2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并上传盲审格式的电子版论文(仅限PDF格式),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
导师需在3月22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所指导学生上传的盲审格式论文,审核通过后的论文,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此环节若导师未审核,学院无法进行系统送审工作。请学生及时查看系统,提醒导师审核。
注:①盲审格式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学院代码_学号_姓名,示例“014_150001_张三”(我院代码为014);
②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论文,一概不接收。包括:论文格式不正确、论文命名不规范、论文不符合盲审要求、导师未审核。盲审格式要求:论文格式要求见《论文格式》,要求提交盲审格式版本,隐去论文中个人信息。论文转化为PDF要注意核对页数,是否完全转化;提交时注意论文命名、盲审格式。如因不合规定被检测系统退回的学生,视为答辩资格无效。
③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每位申请人答辩前只有一次“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机会,学位论文复制比低于15%的学生,可正常送审;复制比超过25%的同学,不能进行论文送审,本次答辩结束;复制比在15%到25%之间的,由导师签署意见是否送审。
2. 毕业答辩学生
毕业答辩学生同样需要进行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论文盲审格式要求参照学位答辩学生,提交方式学院后续通知。
(五)论文送审(3月底)
1.学位(毕业)论文送审
2.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送审评阅意见有未通过者(评阅意见中出现“较差/不同意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均视为未通过),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六)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截止5月28日)
(七)学位答辩后续工作安排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截止6月9日)
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6月中下旬)
3. 档案材料的形成(截止6月中下旬)
(八)注意事项
1.之前参与预审读、送审或答辩环节但未通过的同学,若申请本次答辩,需在本次论文送审前补交申请答辩相关费用至院办,具体方式后续通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2.教育实践簿在答辩前组织提交,请勿邮寄,以免丢失。答辩前教育实践簿不合格,不可参加答辩。
3.2023上半年申请答辩同学需登陆学信网查阅毕业图像,学信网个人页面无毕业图像的同学,务必自行前往当地新华社自行拍摄;图像采集完成后,务必于5月10日前取回纸质版相片,并于答辩完成后,现场提交纸质版照片。照片用于制作毕证书,学信网无照片者无法制作证书,请学同学们务必重视。
4.请各位同学注意时间节点提交各类答辩材料,逾期未提交者或材料不全、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5. 答辩所需表格申请、盲审格式要求、论文封面、导师和学生端口操作要求,详见http://newyjs.snnu.edu.cn/info/1044/128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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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