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按照陕师团〔2021〕6号文件《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参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总支)
2.五四红旗团支部(包含各类新型团支部)7个
3.校级示范团支部1个
4.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5.“十佳”学生分会
6.“十佳”学生社团
7.“十佳”主题团日活动1个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支部书记4名
2.优秀团干部13名
3.优秀团员21名
4.五四青年
5.志愿之星
6.双创之星
7.文体之星
8.实践之星
9.“十佳”团委(总支)副书记
10.“十佳”学生会执行主席
11.“十佳”社团指导教师
12.优秀社团骨干
二、评比表彰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委(总支)
详情见《陕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附件2。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示范团支部
1.支部建设好。履行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有效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支部工作活跃;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按照班级团支部和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要求,实施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机制。
2.组织建设好。团的组织生活健全,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团员发展、推优入党、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信息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团务工作。
3.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校、学院中心工作,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扎实有效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参与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所开展的活动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参与学习率达60%以上。
4.阵地建设好。做到团的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在共青团文化建设、新媒体运用、宣传报道等方面成效显著。
5.能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团员评议活动和团员意识培养。
6.各学院团委(总支)可在推报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评校级示范团支部,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的团员参与学习率须在70%以上。
7.除新型团支部外,团支部量化考评排名前9的班级团支部可以申报并参与学院答辩。
(三)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结合全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根据各学院团委(总支)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工作实绩、过程管理记录、各学院团委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等,进行分类考核、综合评估,分为初级团校建设、科技创新、新媒体建设等,分别表彰一定数量的专项工作先进单位。
初级团校建设先进集体
1.深入开展初级团校培训,培养方案明确,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健康成长。
2.将“四史”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贯穿于初级团校各级各类培训全过程。
3.能够深入实施“青马工程”,一学年内已独立或联合举办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至少一期,创新“青马工程”培养方式,积极推报学生参加学校大学生骨干培训班且学员全部按期结业。
4.注重成果的凝练固化,有完善的学员培养档案、课程设置及丰富的学员理论学习成果;积极组织大学生马列理论读书社学院二级分社开展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活动。
5.培训覆盖面广,在所在团委(总支)的青年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参与广泛。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60%。
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1.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类学术报告、讲座、研讨等相关竞赛活动。
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微软创新杯”等科技创新赛会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对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考核及激励等方面有新探索和新举措。
新媒体建设先进集体
1.积极推进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善于抢抓新媒体舆论主动权;建立完善的工作队伍和机制,主动设计网络议题,及时进行科学有效的宣传引导。
2.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的积极性,上下联动、整合资源,搭建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影响力的共青团微博、微信工作矩阵;与校级新媒体平台形成良好的工作联动,并承担部分共青团新媒体产品的研发与制作。
3.微信平台、微博发布内容积极向上,阅读量、关注量较高,所发布文章被上级部门转载或采用。
(四)“十佳”学生分会
1.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健全的学生会骨干选举、聘任、培训、管理、考核机制。
2.在大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领域有创新、有作为、有成绩,能够有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实走新。
3.切实维护社会、学校稳定,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积极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切实服务同学。
4.所属学生会骨干品学兼优,在学生中发挥了很好的模范作用,有较高威信。
5.密切配合校学生会工作,圆满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并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能够有效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实施办法》,学生会改革成效显著。
(五)“十佳”学生社团
1.经校团委批准,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固定会员在40人以上,有固定的指导教师。
2.社团定位明确,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发展规划清晰、品牌特色突出。
3.社团骨干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在社团中享有较高威信。
4.社团活动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较强示范性,发挥了较好的社团文化育人功能。
(六)“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1.活动主题鲜明,紧扣时代主旋律,对传统活动的思维模式有新突破;活动形式新颖,吸引团员主动参与其中,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2.活动开展效果较好,宣传途径多样化,使团支部凝聚力增强,对支部团员有思想引领作用,对校园文化建设有促进作用。
(七)优秀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秀,必修科目无挂科记录,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 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5.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带领团支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受到团支部成员的认可和拥护。所在团支部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60%。
(八)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思想积极进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志愿者服务 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0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或在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参照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团员结果。参评的优秀团干部应在团支部、学生组织中担任团的主要干部。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60%。
(九)五四青年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积极学习党团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在集体中能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示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异,能有效带动集体学风,2020学年综合考评和考试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10%者。
3.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发展全面,同时能够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并起到骨干示范作用。
5.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群众基础,在青年团员中享有较高声誉。
6.2020学年志愿服务时数需达到30小时以上。
7.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8.同等条件下,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十)志愿之星
1.发挥共青团员积极性,积极参与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并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2.深入实践、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意见》,为推动我校志愿服务朝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在同学中积极宣传“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开展志愿服务。
5.2020 学年志愿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及以上(以志愿服务系统中成绩单为准)。
(十一)双创之星
1.关注科技创新,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具备创新创业精神,积极投身双创实践,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示范效应。
2.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双创大型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及赛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研究生获评比例不超过50%。
(十二)文体之星
1.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展演、体育类赛事等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2.积极参与“三走”活动,用自身行动激励和引导更多学生、宿舍、班级参与课外体育锻炼。
3.2020学年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参加文艺体育等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优先考虑。
(十三)实践之星
1.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服务时间14天以上,认真完成社会实践团队赋予的各项任务,服务态度良好。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材料撰写,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在主流刊物公开发表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科研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团队新闻报道工作,且参与撰写新闻报道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人民网、中国青年网、中青报等)正式发表两次(含两次)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积极参与所在单位(学院、班级)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
(十四)“十佳”团委(总支)副书记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扎实的理论水平,在集体中能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起到学生骨干表率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较为优秀。
2.热爱团的岗位,能够协助团委(总支)书记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密切联系团支部、竭诚服务团员青年,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各学院限推报一人。
(十五)“十佳”学生会执行主席
1.评选范围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品德修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2.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团结同学、成绩优秀,能够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积极承办和参与校级学生组织及各学院开展的全校性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十六)“十佳”社团指导教师
1.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为所指导的社团进行培训和指导工作。
2.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拟定活动方案;掌握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社员素质培养情况,与业务指导单位联系紧密,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社员正当权益。
3.参与评选的教师所指导的社团应当是已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该社团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罚的。
(十七)优秀社团骨干
1.评选范围为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奉献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
2.在社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积极配合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开展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各年级辅导员要落实宣讲开展评优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认真把关,保证申请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要认真做好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工作,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推先进、树典型的工作,把我院学生工作推向新水平。
(三)原则上个人奖项每人限报两项。
(四)申报集体和个人奖项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各单位、个人需上交电子版。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示范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请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统一报送,其余奖项由班长报送。逾期不报则视为放弃。
(六)“机关部门直属社团、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直属组织、社团”这类不占学院评优名额的相关材料,请统一发送至1007457599@qq.com。
(七)5月5日下午2:30于文津楼1224进行五四红旗团支部答辩,请各申请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及材料。如有时间地点更改,以后续通知为准。
(八)文件提交与命名方式
集体奖项:
1.材料命名:申报奖项(+材料类型)+负责人姓名+班级
2.压缩包及邮件命名:申报奖项+负责人姓名+班级
个人奖项:
1.材料命名:申报奖项(+材料类型)+姓名+班级
2.压缩包及邮件命名:申报奖项+班级
提交方式详见附件1
(九)最终各奖项评选结果会根据申报情况作部分调整。
联系人:王鑫 刘艳婷
联系电话:028-85310234 13540125916
联系邮箱:10652509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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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