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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陕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优表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16 点击量:

各团支部、各位同学: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按照陕师团〔2023〕2号文件《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参与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集体奖项

  五四红旗团支部(包含各类新型团支部)5个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支部书记5名

  2.优秀团干部20名

  3.优秀团员33名

  4.五四青年

  5.“十佳”团委(总支)副书记

  6.“十佳”学生会执行主席

  二、评比表彰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支部建设好。履行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活跃;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按照班级团支部和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要求,实施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机制。

  2.组织建设好。团的组织生活健全,能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能够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到组织设置标准化规范化,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活动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团员、推优入党、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信息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团务工作。在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

  3.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校、学院(部)中心工作,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扎实有效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参与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所开展的活动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青年参与学习率达85%以上。

  4.阵地建设好。做到团的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在共青团文化建设、新媒体运用、宣传报道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优秀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秀,必修科目无挂科记录,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5.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带领团支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受到团支部成员的认可和拥护。所在团支部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思想积极进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对于成绩未到达前30%但在前4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如在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此奖项,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和学院(部)推荐单行材料。

  3.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为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团员。参评的优秀团干部应在团支部、学生组织中担任团的学生骨干。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5%。

  (四)五四青年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积极学习党团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在集体中能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示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异,能有效带动集体学风,2021-2022学年综合考评和专业成绩均在班级(专业)排名前10%者。

  3.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发展全面,同时能够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并起到骨干示范作用。

  5.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群众基础,在青年团员中享有较高声誉。

  6.本学年志愿服务时数需达到30小时以上。

  7.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90%。

  8.同等条件下,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竞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各学院(部)限推报1人。

  (五)“十佳”团委(总支)副书记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扎实的理论水平,在集体中能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起到学生骨干表率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较为优秀。

  2.热爱团的岗位,能够协助团委(总支)书记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密切联系团支部、竭诚服务团员青年,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各学院(部)限推报1人。

  (六)“十佳”学生分会执行主席

  1.评选范围为学院(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品德修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2.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团结同学、成绩优秀,能够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积极承办和参与校级学生组织及各学院(部)开展的全校性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三、相关要求

  (一)各年级辅导员应落实宣讲开展评优活动的重应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应认真做好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工作,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推先进、树典型的工作,把我院学生工作推向新水平。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认真把关,保证申请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原则上个人奖项每人限报两项。

  (三)申报材料说明

  1.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填写申报表(附件3)并以支部为单位提交汇总表(附件5)。

  2.其余所有个人、集体奖项均需附事迹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五四青年奖项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统一报送。文件提交、命名要求与时间节点见附件1,逾期不报则视为放弃。

  (五)机关部门直属功能型团支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直属部门评优不占学院名额,但相关材料仍需经过学院审核(统一发送至邮箱liuxiaojieya@snnu.edu.cn)。

  (六)学院团委将根据各支部日常情况进行量化考评,遴选优秀团支部参加答辩,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19日19:00,答辩地点为文津楼1224。请各申请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及材料。如有时间更改,以后续通知为准。

  (七)最终各奖项评选结果会根据申报情况作部分调整。


  联 系 人:王 鑫 黄竹君

  联系电话:029-85310234 13259717291

  报送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一段二层1212室


  附件:

   1.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材料征收细则

   2.陕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陕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先进个人申报表

   4.陕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五四青年申报表

   5.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 

澳门新葡平台app官网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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